作为社会心理学家的弗罗姆,从心理分析角度提出,人类的全部活动都取决于两种心理需要,一种是人与同类交往以逃避孤独,一种是人对自由的需求以排除其“个性化”发展和“内在成长潜能”的障碍。如果人与同类的交往、对自由的需求同时满足,人就能使自己与自然界、他人有机和谐地结合在一起,这是积极意义上的自由,因而是人们所追求的自由——追求自由。
为了去除孤独、不安全感,弗罗姆从心理机制角度分析了逃避自由的三种方式:对孤独的克制、对世界的憎恨和使个性的丧失——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大多数人所采取的逃避途径,使个人不再是个人,他完全采纳了文化模式给他所提供的那种个性形式,使他完全和他人一样、成为他人所希望的那个样子。这样,“我”和世界之间的差别消失了,孤独感、无力感也消失了。这种逃避方式犹如动物的保护色,看起来它与周围环境是如此相似,以致很难从中辨别出来。个人放弃了个人的自我,成为麻木不仁、机械动作的人,不再感到孤独、忧虑和烦恼,然而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——他失去了个人的自我。
弗罗姆认为,对于人的基本社会需要的理解,是理解人类自身的基础。人的本性就是人的本质,这种本质不是抽象、先验、静止、外在的,而是在自我活动、自我能动性、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。他承认私有制是人性异化的原因,并引用马克思手稿说 “私有财产使我们变得如此愚蠢而片面”,“为了使属于人的存在物能够从自身产生自己的内在财富,必须使他沦落到怎样一种绝对贫困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