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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0-2011学年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通知
2013-07-03 09:25  

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落实校第五次党代会和第四届“双代会”精神,为内涵强校、科学发展、建设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,推进学校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活动的深入开展,用身边先进人物的突出事迹影响人、感染人、引导人、教育人、激励人,学校决定在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。
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
“三育人”在20102011学年度在我校承担教学、管理、服务工作的在编教职工中按5%的比例中评选。其中,教书育人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中评选,全校评选22名;管理育人在承担管理工作的干部中评选,全校评选28人;服务育人在承担服务育人的工人中评选,全校评选8人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1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,深入学习和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,与时俱进、开拓进取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,树立科学的教育观。

2、对教书育人重要意义认识明确,有献身于教育事业的强烈事业心和主人翁责任感,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无私的奉献精神,积极投身学校的“质量立校、人才强校、特色兴校”三大工程建设和大学精神与大学文化建

3、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治学严谨,敬业爱生,管教管导,寓教育于教学过程中。

4、关心和爱护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,因材施教,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,主动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对学生敢于严格要求,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。

(二)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1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,深入学习和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,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积极投身学校的“质量立校、人才强校、特色兴校”三大工程建设和大学精神与大学文化建

2、对管理育人重要意义认识明确,行动自觉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,以身示范、为人师表。

3、树立公仆意识,尊师爱生,廉洁奉公,作风民主,敬业创新,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,高尚的职业道德,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将管理与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,促进单位团结和谐进步,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。

4、关心学生成长进步和身心健康,积极为教学一线服务,对学生敢于严格管理,寓心理指导、思想引导、解决实际问题于管理工作之中,成为学生信任的良师益友。

5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,讲求科学的工作方法,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,工作效率高,工作成绩突出。

(三)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1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,深入学习和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积极投身学校的“质量立校、人才强校、特色兴校”三大工程建设和大学精神与大学文化建

2、对服务育人的重要意义认识明确,态度积极、行动自觉,热心为办好学校、培养合格人才服务,寓教育于服务之中。

3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,用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出色的工作和优质的服务感染熏陶学生,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
4、爱岗敬业、尊师爱生,讲求服务质量,工作业绩突出。

5、关心集体,爱校如家,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关心团结同志,受到师生的拥好评。

 

三、评选要求

1、坚持评比条件,走群众路线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经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加进行民主评选,多数人通过产生候选人。产生2个以上候选人的,要列出先后顺序。

2、各基层工会要为候选人 准备 真实的事迹材料一份(1500字左右)上报校工会,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选。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批后填写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登记表,学校进行表彰。

3、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“三育人”评选推荐工作,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,做到评选的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候选人在本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中认可、佩服,并于 825前将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会(综合楼1408室,丛薇处),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

 

 

牡丹江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

2011 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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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江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