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良的教风、学风是全体师生爱岗敬业、奋发向上的不竭动力,是规范学校教学管理、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保证。为进一步扭转部分学生中上课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懒散行为和个别教师备课不充分、授课不认真等不良现象,牢固树立课堂神圣、教学神圣的理念,建立更加优良的教风、学风和校风,决定在全校开展尊重课堂、尊重教师、尊重学生(以下简称“三尊重”)主题教育活动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,以解决教学及课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,通过开展“三尊重”主题教育活动,进一步促进学生尊重课堂、尊重教师,进一步促进教师尊重课堂、尊重学生,努力形成“勤奋好学、求真进取、诚信严谨、精益求精”的学风,努力形成“乐业奉献、进德修业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”的教风;进而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、课堂神圣、师生和谐、教学相长的浓厚氛围。
二、活动主题:尊重课堂 尊重教师 尊重学生
三、工作目标
(一)树立教学庄严、课堂神圣的理念。每年全校评选2个“尊重课堂、尊重教师”的标兵学院;评选38个“尊重课堂、尊重教师”的标兵班集体;评选2个“尊重学生”的标兵学院。
(二)努力形成“勤奋好学、求真进取、诚信严谨、精益求精”的学风。每年全校评选16个“尊重课堂、尊重教师”标兵个人(学生)。
(三)努力形成“乐业奉献、进德修业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”的教风。每年全校评选16个“尊重学生”标兵个人(教师)。
四、组织机构
为保障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,成立牡丹江师范学院“三尊重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:
组 长:梁中贤 杨春文
成 员:组织部、宣传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、学生处、校团委、二级学院党委书记(副书记)、二级学院团委书记、辅导员
五、活动内容
(一)倡文明——宣传动员(10月12日至10月17日)
要利用宣传栏、海报、广播站、班会、团活等形式,宣传“三尊重”主题活动,张贴活动倡议书,让广大学生自觉加入到活动中。在各教学楼和班级、合堂教室等场所悬挂“文明课堂你我先行”、“课堂迟到十分钟 将来需补十年功”、以及“文明课堂六要六不要”(一要遵守纪律,不要迟到早退、旷课缺席;二要加强约束,不要课堂进食、随意走动;三要关闭手机,不要游戏分神、收听音乐;四要勤思多记,不要瞌睡俯卧、交头接耳;五要清洁环境,不要随地吐痰、扔弃杂物;六要言行得体,不要衣冠不整、举止失当)等标语和条幅,提醒学生注意课堂纪律,敦促教师遵守上课时间,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。
责任单位:校团委、宣传部、学生处、二级学院
(二)揭陋习——自评自改(10月18日至11月5日)
通过召开团活、班会、教师系务会等形式,组织师生查找课堂不文明行为并究其根源,深刻认识课堂不文明行为对师生双方造成的不良影响,提倡形成勤学善思、立信力行的学风;尚德乐业、博学善教的教风,使广大师生对“三尊重”主题教育活动有更深刻的认识。
责任单位:教务处、校团委、学生处、二级学院
(三)展文明——摄影漫画大赛(10月15日至11月15日)
面向全校征集有关“三尊重”主题教育的漫画、摄影作品,从正反两方面反映不文明的课堂现象,获奖作品将在全校展出。
责任单位:宣传部、二级学院
(四)抓典型——以查促改(11月5日至11月30日)
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教室,对学生上课迟到、教师授课不认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,以照片或录像等方式将师生的各种不文明为在全校进行展示。
对违反“三尊重”要求的教师由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、人事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,并在全校通报。
对违反“三尊重”要求的学生党员、团员、学生干部、大学生由党委组织部、校团委、学生处、二级学院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,并在全校通报。
责任单位: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学生处、校团委
(五)评先优——示范带动(11月30日至12月10日)
按要求认真评定“三尊重”标兵集体及标兵个人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责任单位: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、人事处、组织部、校团委、学生处、二级学院
六、活动要求
(一)统一思想,加强领导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项活动,进一步统一思想,成立活动领导小组,广泛宣传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,积极动员师生自觉做“三尊重”的参与者和执行者,确保活动落到实处。
(二)创新载体,务求实效。活动开展过程中,既要深刻认识“三尊重”活动的重要性,又要创新教育活动的载体,务求实效,使此项活动真正让师生接受,保证活动不走过场,并切实改变现有课堂的一些不良现状。
(三)注重示范,严肃纪律。要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和学生干部的表率作用,并通过其带动其他同学自觉遵守。各二级学院要把平时行为习惯较差的同学,作为整改的重点对象进行教育,对屡教不改的,严肃处理。
(四)持之以恒,形成机制。要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提高工作效率,努力形成“三尊重”工作的长效机制。
中共牡丹江师范学院委员会
2012
年10
月12
日